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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1-13 10: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254/2022-00001
发文日期
2022-01-13
公开日期
2022-01-13
文件编号
锡民宗规〔2022〕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政府公报,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工作制度,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无锡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全市民宗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民宗委“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基本工作方针,推动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普法工作融入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2.坚持需求导向、实践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订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分类指导,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普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干部法治素养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一)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各类培训课程。发挥好各类普法载体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

  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推动“12·4”国家宪法学习日和“宪法学习周”活动的制度化,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升挂国旗活动,强化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运用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知识宣传,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风气。

  (三)突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充分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发挥民法典在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点,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使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帮助他们提高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从“要我学法”转变为“我要学法”。

  (五)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党章,教育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和发展党同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统一战线。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使用干部时注意了解到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教育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旗帜鲜明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基层特别是乡村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支持引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依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违规惩戒制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健全人员、财务、文物、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引入法人制度等现代管理理念,提升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涉民族宗教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市民宗局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加强对普法骨干开展依法行政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年度履职述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评议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三)强化评估监督

  坚持定量定性评估相配套、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完善规划动态评估、跟踪、预警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年度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实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表彰和奖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要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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