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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05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6层;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1825400;传真号码:81825404;邮政编码:214131;电子邮箱地址:liqi6507@163.com  

    2.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可在“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网站上下载,具体网址为www. Zjj.wuxi.gov.cn。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6.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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