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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1-01-22 14: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编号建档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今年我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民宗局、经开区党群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指南》要求,完成甄别归类、登记、编号工作,并建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台账。经过三个月的甄别归类,最终确定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72处,其中实行编号建档管理的15处(江阴7处、宜兴4处、锡山1处、惠山2处、滨湖1处),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52处(宜兴31处、惠山18处、新吴2处、滨湖1处),对有安全隐患等不符合规定的采取了拆、改、合等方式进行处理,共计5处。

  一是深入调研摸底。全面排查,掌握实情。2018年,我市采取村(社区)排摸、镇(街道)核实、局机关复核的方式,对全市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的数量、分布、名称、供奉神祇、管理现状等情况。今年主要在2018年全市民间信仰场所拉网式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局要求各地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对,核实场所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信仰神祇、建筑年代、占地面积、管理组织、活动类型、参加人数规模、活动方式等基本信息。据统计,目前我市有民间信仰场所86处,大多分布在全市各镇(街道)的村落,位置偏僻;活动时间多为初一、十五、逢年过节;活动内容主要为烧香拜佛(神);经费来自信众自愿捐献。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6月18—19日,市民宗局分管局长带队,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及民间信仰工作任务较重的市(县)区民宗干部参加“全省民间信仰管理工作培训班”,学习中央和我省民间信仰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今年全省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实地观摩苏州市相城区部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民间信仰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上,专门设置“基层宗教工作与民间信仰管理”课程,进一步明确民间信仰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和时序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工作责任。转发了《江苏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编号建档工作指南(试行)》,帮助基层民宗干部把握政策、明确要求。

  三是压实属地责任。根据省民宗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分级管理机制,落实市级指导、县级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监管,村(居)委会协助。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场所登记编号管理标准(主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单场所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加强对赋码编号场所财务监督,要求市(县)区民宗局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赋码编号场所每年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上一年度经费收支等情况。对于小微场所(民俗点) 主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活动规模小、地域范围有限,按照地方民风习俗对待,纳入社会综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监管。严格场所建档编号管理流程,由村(居)委会提交材料,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核查材料公示, 市(县)区民宗局审核,市民宗局汇总 ,报省民宗委赋码编号。

  五是突出安全管理。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情况抽查,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求属地加强监管整改,并且不予赋码编号。同时,进一步明确依法规范民间信仰活动,要求民间信仰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民生命安全,不得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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