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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4-06 16: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254/2017-00033
发文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4-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文件,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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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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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以既高又精的工作要求、既新又准的工作举措、既严又实的工作作风,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引导民族宗教界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贡献力量。

  一、更加有力地维护民宗领域安全稳定

  1、完善协作共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事务安全监管协作工作机制,促进民族宗教事务安全监管多部门参与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和应急处置共管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平台、加强工作联系、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共管效率;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重大活动、敏感时段安全保障、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提高联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引导配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共享信息、形成合力。

  2、严格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镇(街道)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镇(街道)民宗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以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牵引,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抓实;开展不同主题、不同形式但便捷利民、提质增效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防范和遏制邪教、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民宗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加强重难点问题治理。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制止乱设功德箱、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各种借教敛财行为,组织开展佛道教未经批准场所治理“回头看”。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加大对伊斯兰教私设礼拜点的管控引导。基督教方面,重点是做好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继续依法加强藏传佛教在我市传播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违法行为;加大《无锡市宗教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宣传,规范大型和较大宗教活动的报批、备案程序。

  二、更加有力地引导宗教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4、持续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开展“宗教慈善质量提升年”活动,指导宗教界深化“宗教慈善周”活动,提升宗教慈善效能;加强对宗教界兴办养老院等慈善事业的指导和帮扶,提升宗教慈善质量;加大对“横山慈善基金会”和“祥云慈善基金会”等宗教慈善法人自身建设的指导力度,增强宗教慈善法人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推动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慈善组织或者慈善机构;加强对宗教义工服务队的引导和管理。

  5、持续支持宗教优秀文化发掘弘扬。开展“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将我市宗教道德文化、音乐文化、慈善文化、旅游文化、建筑文化和饮食文化与城市文化不断融合、融入;利用灵山梵宫、拈花湾禅意小镇等宗教优秀文化资源,打造无锡宗教旅游文化品牌;继续开展道教音乐传承与保护工作,推动道教养生文化、佛教音乐文化整理与提升;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增进两岸四地交流,在文明互鉴中发挥积极作用。

  6、持续推进讲经论道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为主题,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指导各宗教结合国情、市情和教情,开展“讲经”、“解经”、“讲道”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推动各宗教回应时代关切、服务社会发展;支持、指导各宗教培育各自讲经讲道品牌,持续深化、不断提高,形成品牌效应,支持道教界继续开展“君山论道”活动。

  三、更加有力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7、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窗口服务行业的培训规划;适应形势变化、顺应群众期待、创新载体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六个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做好民族工作进企业进学校,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全市树立10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少数民族创业创新典型;做好民族文化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8、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体系;加强与青海、甘肃等少数民族输出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加强与新疆阿合奇、霍城民宗委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9、精准帮扶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指导监督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清真食品补贴发放落实工作;指导青山高级中学办好新疆班和克州班,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民族教育发展基金”支点作用,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着力从机制上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正常的特殊需求。

  四、更加有力地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10、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全市统战工作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民宗系统干部把会议精神学透,进一步梳理和查找我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把会议精神学全,引导宗教界支持、配合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11、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教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教务活动管理等制度;开展“全市有影响力号召力宗教界人士”选树活动;完善宗教团体民主评议机制。坚持与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涵,提高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指导市道教协会适时推进换届工作。指导市(县)区加大对宗教团体的支持力度。

  12、提升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水平。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走特色化、生态化、人文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化“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推动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持续走向深入,年内争取34处场所通过三星级以上认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的整修维修;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做好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活动场所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工作。

  13、增强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常态化、精细化做好教职人员管理、主要教职人员备案等工作;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增强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范》为抓手,督促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教职人员队伍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教职人员整体素质。

  五、更加有力地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

  14、推进基层机构建设。指导相关城区抓住无锡市城区区划调整机遇,保证相关城区政府民宗部门的机构、编制、经费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强化民宗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苗头在基层发现、问题在基层化解、稳定从基层开始、和谐在基层实现。

  15、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努力缩短办理时限,简化优化程序。制定《无锡市民族宗教“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1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民宗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提高各级干部把握大局、破解难题的能力;巩固“三严三实”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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