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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提升年”、“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7 13: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254/2016-00018
发文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4-27
文件编号
锡民宗通〔2016〕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通知,宗教团体,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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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现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讲经论道提升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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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现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

   2.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

   3.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

   4.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市民宗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两级民宗部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民宗部门精心谋划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团结事业的关注度、参与度、知晓度。继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在全市范围内选树10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邀请无锡主流媒体采取集中采访、集中报道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三)持续深化流动穆斯林政策法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伊斯兰教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研。坚持中国化方向,以“去极端化”为重点,指导伊斯兰教界深入开展解经工作,引导广大穆斯林正确理解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和教义,自觉抵御各种形式的极端思想。组织开展面向流动穆斯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解答流动穆斯林所关注关心的问题,引导流动穆斯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全市两级民宗部门以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为重点,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在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学习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教育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市民宗局在重要节日和节点开展走访“新疆班”和“克州班”活动,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指导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五)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市(县)区民宗局指导各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民族文化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市民宗局协助做好民族舞剧《英雄˙玛纳斯》代表江苏省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全市少数民族联谊联欢活动。

  (六)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全市两级民宗部门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基本情况(贫困状况)调查,与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精准帮扶。市民宗局继续组织开展“守望相助、扶贫济困”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新春送温暖活动,指导市民促会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各市(县)、区民宗局加强业务培训与政策宣传,确保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得到正确执行,确保我市清真食品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保障我市清真食品正常供应。组织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的开展,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保障到位。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市(县)区民宗局既要按照本方案统一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又要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拓展视野,开阔思路,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及时报送宣传年活动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信息。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稿)书面报送市民宗局民族处。

   附件2: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巩固2014年“消防安全年”、2015年“消防安全深化年”活动成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决定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消防条例》及省、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切实以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主抓手和总牵引,推动全市宗教领域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宗教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市民宗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宗教处,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建立相应组织,组织协调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实现“责任全方位落实、宣传全员额普及、器材全要素配置、检查全场所覆盖、整改全过程跟踪、隐患全部位消除、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目标,切实做好宗教系统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法落实各级民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民宗团体《2016年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力度,杜绝踩踏、火灾及伤亡事故,控制一般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基本任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技防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消防设施配置;强化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民宗部门行政指导责任、宗教团体督促协调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深化排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慎之又慎态度、严而又严作风和实之又实举措,抓实抓牢抓好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

  无锡市及市(县)区民宗局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10月)

  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在“消防安全年”、“消防安全深化年”活动的基础上,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细化、量化,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以下工作:

  1、排查问题隐患(5月)。各地各单位要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梳理列明问题清单,并督促场所进行整改。同时,要结合2016年度第一次“四项排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大检查,彻底摸排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档案。

  

2、开展宣传培训(6月)。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全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灭火器材使用技能培训等。同时,结合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市民宗局拟邀请有关消防专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进行灭火器材使用等技能培训,下发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

  3、实施专项整治(7至9月)。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跟踪指导场所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指导场所参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同时要结合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工作特点,针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场所制定防范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督促跟踪,合力共管,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得到有力整改、彻底解决。市民宗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等部门对场所进行联合安全检查,现场查看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

  4、组织安全演练(10月)。各地各单位要重点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以防火灾、防踩踏为重点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结合开展年度第二次“四项排查”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演习,提高应急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民宗局拟组织有关人员参观消防场所或相关演练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

  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帮助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营造安全氛围。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要以“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制作版面、悬挂标语、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人人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要科学统筹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搞好工作统筹,把“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同“四项排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月”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以“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做好防汛防暑、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重大宗教活动等安全工作,切实增强活动开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要及时报送安全信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联系人,加强信息审核工作,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特色和水平。请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上报“消防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和好的做法也要及时上报我局(电话:81825420 传真:81825414 电子信箱:wxmzj­ fL@163.com)。

  附件3:

  

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整理、传承弘扬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展示全市宗教优秀文化成果,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2015年“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年”活动的基础上,现决定在我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宗教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宗教信众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明风尚提升”为宗旨,以研究交流、宣传教育为途径,深入宣传和充分展示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深厚底蕴及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价值,增进人们对宗教与宗教优秀文化的认识与理解,使特征鲜明、价值特殊的宗教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华文化相融合,与时代发展内容相契合,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

  二、实施方法

  加强对我市宗教优秀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宣传展示宗教优秀文化最新成果,使之成为团结教育信教群众、发挥优秀文化传承作用、凝聚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一)顺应时代要求,占领宣传阵地。宗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优秀内容可以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际形式。全市宗教界要坚持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进行浸润,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弘扬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思想文化,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引导人心向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鼓励追求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防止拜金主义、享乐思想、名利观念的侵蚀,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抵御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

  (二)加强资源整合,丰富宣传内容。我市各宗教历史悠久、遗存众多、名人辈出,宗教文化底蕴深厚、基础扎实,留下了大量宗教建筑、塑像、典籍、碑刻、书画、音乐、节俗、仪式等丰富灿烂的宗教文化宝藏,需要进一步加强挖掘提炼、整理整合和保护传承。全市宗教界要切实发挥在保护与传承宗教优秀文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教本场所文物资源的普查、确认、登记,整理、编纂和提炼,加大对宗教历史、宗教名人、宗教典籍、宗教名胜等宗教优秀文化的研究,发掘融入宗教中的建筑、绘画、雕塑、音乐、饮食、文学、哲学、医学的优秀成分和宗教制度、仪轨、典籍、艺术中蕴含的深邃文化。有条件的团体、场所可以与社会力量进行合作,联合或聘请专业人士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文化项目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发展前景进行科学评估,对古老的宗教文化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开展宗教文化方面的学术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高质量的无锡宗教文化书籍、影碟,推动宗教优秀文化保护与传承走向深入。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宣传效果。开展富有特色、内容突出的主题活动能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实际效果。全市宗教界要注重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传播宗教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在提高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涵、提高活动层次上下功夫、做文章,将无锡宗教文化中的精粹有机结合进活动中,努力展示、推介、宣传无锡宗教文化的特色亮点内容,增强宗教文化魅力。通过参与君山论道、对外交流等活动,为扩大无锡城市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通过结合民间习俗、法定节假日、宗教节日等,参与当地举办的佛道教撞钟祈福、基督教天主教圣诞节庆祝纪念等,为传播宗教优秀文化增添浓厚氛围;通过赈灾慰问、扶贫助学、义务献血等形式,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传播宗教慈善文化;通过学术研讨、讲经演讲比赛、宗教艺术品展览、宗教音乐演出等,研讨保护与传承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有益途径和经验,将无锡的宗教文化经过筛选、提炼、整合、包装等步骤推介展示出去,进一步扩大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社会影响。

  (四)创新平台载体,打造宣传品牌。文化传播的效果取决于文化的内容,更决定于传播的渠道、方式和载体,宣传宗教优秀文化需要搭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平台和载体,让受众更好接受、更加难忘。全市宗教界要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君山论道、道教音乐、素食文化节等传统品牌优势,结合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在发掘自身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精心策划、积极探索新的宣传平台和渠道,逐步形成和打造一批有内涵、有特色、有影响的无锡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品牌。有条件的团体、场所,可考虑吸收社会力量,遵循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地提高宗教优秀文化的传播效应。

  三、有关要求

  (一)把握政策界限。宣传宗教优秀文化既是展示我市宗教界健康发展最新成果、推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有力举措,又是服务信教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助推无锡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活动中,既要充分认识宗教优秀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发挥宗教优秀文化在传承历史文脉、道德教化、心灵慰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深层次的、潜在的、长期的作用,又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来开展,处理好宣传宗教优秀文化与非法传播宗教思想的关系,防止非法传教、借教敛财等问题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凡公开发表的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文艺作品、音像制品和其他出版物,须经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审查同意。

  (二)结合工作实际。要充分考虑本地本教本场所的实际,紧密结合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等工作,切实处理好教情与国情、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选准自身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内在文化品位,找准宣传展示宗教优秀文化的方向、手段和途径,增强活动开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上报信息。请市各宗教团体于5月25日前上报“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好的做法也要及时上报我局(电话:81825420 传真:81825414 电子信箱:wxmzj­ fL@163.com)。

  附件4:

  

  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宗教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经研究决定,2016年,由市各宗教团体组织,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主题,在全市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努力挖掘和弘扬各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的内容,用宗教语言作出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符合时代进步意义的诠释。将个人宗教信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主体

  为确保“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民宗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宗教团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讲经论道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具体负责讲经论道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市民宗局4月底前下发通知,部署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督促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各市(县)区民宗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

  (二)宗教团体要紧密结合各自的教义教规,围绕主题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周密筹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应包括讲经论道活动的时间、地点、讲经题目、讲经方式、参加人员、邀请人员等主要内容以及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经论道活动的指导意见;5月底前宗教团体将制订的讲经论道活动方案报上级民宗局审定后实施;宗教团体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讲经交流活动,可以是全市各宗教场所之间相互交流讲经说法经验体会,也可以邀请本市以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相关的专家学者到当地讲学;各宗教团体至少组织一次有规模、影响较大的讲经论道活动;10月底前完成讲经论道活动。

  (三)寺观教堂和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好日常的讲经论道活动的同时,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广大信众、有影响的讲经论道活动。

  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要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力争整个讲经论道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和对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大讲经说法信息报送力度,全面真实的反映讲经论道活动的社会效应和积极作用,引导信众树立正确信仰、适应社会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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