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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13: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254/2016-00015
发文日期
2016-05-19
公开日期
2016-05-19
文件编号
锡民宗通〔2016〕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通知,宗教事务,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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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办〔2016〕15号)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决定6月份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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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办〔2016〕15号)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决定6月份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提升安全发展正能量,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方法步骤

        (一)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10日)

        各市(县)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和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年来各地宗教活动场所典型安全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场所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完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各地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

       各市(县)区民宗局、佛道教团体和实施文明燃香的佛道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学习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国旅发〔2009〕30号)文件和市民宗局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文明燃香活动。

       (二)安全隐患排查周(6月11—17日)

       各单位要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宗教场所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督促整改。在排查中突出以下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的制订与落实情况、防火灾防踩踏措施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文明燃香活动的开展情况、汛期安全与基建项目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文物保护情况等。

      (三)安全文化宣传周(6月18—24日)

       各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深入宣传《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无锡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实施文明燃香的佛道教活动场所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燃香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宣传文明燃香的意义、内容和方式,宣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是公民应尽义务。

        (四)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25—30日)

       各单位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5个,我市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保障到位,狠抓落实。市民宗局组成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活动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请各市(县)区民宗局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无锡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征订工作通知》(锡安办〔2016〕13号)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宣传品订购下发工作。

      (三)搞好结合,加强统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同“四项排查”、“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防汛防暑、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重大宗教活动保障等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效。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我局(电话:81825420  传真:81825414  电子信箱:wxmzj fL@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无锡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征订工作通知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锡安办[2016]13号 征订宣传用品(京).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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