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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4-10-16 14: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254/2014-00236
发文日期
2014-10-16
公开日期
2014-10-16
文件编号
非编号文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 行政, 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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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四、201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疆民族班的有关管理工作。

    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6、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项;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

    8、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9、受省宗教事务局委托,协助做好天主教南京教区修女院的管理工作。

    10、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参与无锡旅游发展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法规处)、民族处、宗教处。

    (二)下属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所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坚守一个底线、彰显两大作为、强化三支队伍、开展四项教育、提升五种水平”为主要任务,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创优,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与党和政府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促进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1、坚守一个底线,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前移关口,深化民族宗教领域“四项排查”工作,从源头上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完善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完善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秩序,全力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落实责任,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年”为龙头,大力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现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

  2、彰显两大作为,主动服务“四个无锡”建设。

  发挥宗教正能量,提升宗教慈善活动规范化水平。依照中央六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调整“宗教慈善周”活动思路,指导开展好第三届“宗教慈善周”活动;推动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品牌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宗教慈善活动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宗教慈善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进程。

  挖掘宗教文化内涵,丰富城市文化元素。继续完善世界佛教论坛永久会址各项功能,参与马山国际旅游度假岛建设;继续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进一步转变建设理念,优化场所形象,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抓好场所生态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燃香”活动,规范放生活动,建设生态寺庙和生态宫观;指导推动宗教团体和场所举办各种讲经论道活动,加强讲经论道品牌建设,提升教职人员讲经论道水平,引导信众建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的理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文物保护,挖掘、保护各类典故、雕塑、楹联等历史文化遗产。

  3、强化三支队伍,引领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市(县)区民族宗教局人员配备和对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以新任民族宗教干部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干部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水平。

  加强民族宗教团体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核心,指导各市级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依照章程稳妥做好换届工作;督促落实团体学习制度,深化各市级民族宗教团体开展述职述学活动;健全完善区级民族宗教团体组织;开展宗教团体情况调研,积极引导民族宗教团体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和场所贯彻落实国宗局3号令、4号令要求,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开展主要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常态化管理;深化“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开展“讲学年”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着力提高教职人员文化素养,密切与宗教院校联系,加大优秀宗教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优先推荐后备人才学习培训、外出深造、岗位锻炼。

  4、开展四项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意见,深刻查摆问题,切实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民族宗教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群众工作理论方法学习,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提升做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深入开展同心同行教育。围绕“同心同行”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定期举办民族宗教界集中学习会,在民族宗教界中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圆中国梦”教育活动,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继续开展执行落实民族政策情况联合检查,防止发生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问题;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宗教法规学习月”活动、公务员学法活动,不断强化民族宗教系统人员法制理念,提升法律素养;督促宗教团体和场所遵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继续开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公民教育,增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守法自觉性,引导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依法经营、合法经营,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5、提升五种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

  着力增强民族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督促团体落实《无锡市民族宗教团体建设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团体制度建设,指导团体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提高团体及其班子成员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团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团体作用,提升团体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团体服务指导场所、团结信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继续提升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水平。深化“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管理和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建设,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认定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场所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继续贯彻落实国宗局7号令,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场所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服务协调,指导有关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相关基建工作,抓好基建安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市佛协开展佛教场所纪念品交流展示活动,提升宗教档案规范化水平;深化“十个一”文化工程,推进场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品位;积极推广使用民族宗教事务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在锡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创新工程;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民族工作的意见》,争创“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企业”,提升全市企业民族工作水平;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和扶持工作,引导、带动全市清真饮食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帮助贫困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在全市组织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指导市民促会发挥“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作用,定期开展助学活动;指导市民促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和文化活动,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持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协作共管;不断强化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

  四、201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所两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度收支总预算为652.97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

  1.部门预算内拨款532.97万元。

  2.其他收入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64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21.9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1.3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管理所运行、局机关开展民族宗教管理业务而发生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21.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51.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管理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附件: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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